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博湖县,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下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博斯腾湖西岸,东北与和硕县交界,西北与焉耆县毗邻,西南与库尔勒市接壤,南与尉犁县相连。博湖1971年建县,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名。截止2008年,博湖县辖5乡2镇,共29个村(居)民委员会,119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380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164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3.2%;总人口61830人(2013年),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县城博湖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430千米。博湖县水草丰美,资源丰富,气候温和湿润,土地平坦肥沃,宜农宜牧,被誉为鱼肥、草茂、粮多的“塞外江南”;曾获全国“十佳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